TORSA 台灣海洋休閒運動發展協會 - 主要組織幹部及執掌 |
理事長 之職責 |
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 |
理事會 之職權 |
一、審定會員(會員代表)之資格。 二、選舉及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三、議決理事、常務理事及理事長之辭職。 四、聘免工作人員。 五、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報告及預算、決算。 六、其他應執行事項。 |
監事會 之職權 |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及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及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
秘書長 之職權 |
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