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屏東縣滿州國際衝浪大賽」活動海報徵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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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審結果 (date: 2019/6/10) ⇒ www.torsa.tw/about/psf/psf-2019/psf-2019-poster-winn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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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單位:屏東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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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辦單位:台灣海洋休閒運動發展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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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動宗旨:台灣四面環海,對於認識海洋,原本就應該屬於全民的生活常識;我們希望大家親近海洋、不再把海洋當成阻隔。許多從事衝浪、獨木舟、帆船、航海等具有冒險和創意的海洋活動,正是在海島生活的國民所需要的品味與習性;這就是我們持續推動衝浪運動和衝浪精神的使命,希望能喚起台灣的每一份子,勿忘先人面對未知,卻勇於跨海來台的冒險精神(無論是從巴士海峽還是台灣海峽渡海而來),我們很希望,海洋教育的推動,成為一種全民的「海洋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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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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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競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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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賽主題與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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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報名流程:請將作品檔案(AI/PSD)和已簽章的參賽報名及著作權切結書附件於email中,寄到 taiwantorsa@gmail.com,資料寄出前請確實檢查上述各項資料有無到齊(缺、漏件者視同無效報名,恕不另行告知)報名成功後會以email通知。
*參賽報名及著作權切結書(下載pdf) ⇒ registrationFor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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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評選標準:
主題意涵呈現50%。
原創性內容及意境25%。
視覺技巧表現精彩度與趣味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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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獎項說明:
「特優」1名 NTD20,000
「優等」1名 NTD10,000
「佳作」2名 NTD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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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注意事項:
參賽者對於本活動之評審、作品呈現及文宣編印方式不得異議。
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盡早於報名截止日前一天上傳。主辦單位將以系統後臺收件狀況為準,報名成功將會發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您的報名信箱,若報名過程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將系統狀況截圖寄至客服信箱,以信件時間為準。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及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賽事截止時間以前反映至客服信箱,主辦單位得不予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每名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參賽者倘被發現與參賽資格不符,或有抄襲或損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其他權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項,且有任何相關智慧財產權、損害他人權益之糾紛,該參賽者應負相關賠償與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收回獎項,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之責任。
完成報名即視為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創作理念、個人資料等,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之印刷、網站及其他推廣使用。
參賽者繳交作品資料請自行留檔備存,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得獎作品後續須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作者並應允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得獎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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